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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人数:2864 A+ A -

【引言】:依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产生买房,租房子等住房消费者行为的能够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办理获取住房公积金:
(一)产生买房,租房子等住房消费者行为的,参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获取现行政策实行;
(二)沒有未付清的住房公积金借款的,可依据自己必须挑选撤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规章制度,撤出时注销并获取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真实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公积金缴存数量占比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理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量不少于广东省要求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缴存占比不少于10%。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转移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广州市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并平稳缴存满大半年的,可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广州市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外地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并平稳缴存满大半年的,可将在广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迁移至外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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